学计算机却被分去塑胶厂中专学校被投诉 校方回应:只是岗前体验,后续学生可自行寻找实习单位

2021-04-02 08:03:47 作者: 学计算机却被

网友发帖投诉吉安中专违规强制安排实习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却被安排到塑胶厂实习。近日,有网友通过大江网《问政江西》平台反映称,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吉安中专”)安排18级计算机网络班和18级计算机应用班学生87人到吉安创德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实习,但实习期间企业不仅未跟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同时,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被安排到生产塑胶制品的岗位上工作……种种操作被质疑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

反映:

实习岗位与专业不“沾边”、未签订实习协议

网友陈莘(化名)3月15日发帖反映,自己是吉安中专18级计算机专业的学生,2021年3月10日学校安排18级计算机网络班和18级计算机应用班学生87人到吉安创德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实习,然而,当天学校并未安排该公司与两个班的学生签订实习协议,次日就直接让学生上岗,直到3月15日,相关协议依旧没签下来。“去问老师,回复说学校跟公司签了总协议”,他告诉记者。

事实上,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其中还强调不得以任何两方协议或其它形式的协议替代三方协议。

陈莘认为,学校、公司两方签订协议却未跟每个学生签订协议的行为属于“违规操作”。

另一方面,他也指出,实习学生为计算机专业,可自己和同学们却被安排到生产塑胶制品的岗位上。“噪音大、机器温度高、气味难闻,还叫我们去机械手下拿刚做好的材料,十分危险,还有同学曾在操作机器时被材料烫伤”,陈莘坦言,这所谓的实习岗位跟专业完全不“沾边”,简直是乱弹琴。而当有学生询问校方“是否可以自己找实习单位”时,也一直未得到准确答复。

回复:

吉州区教体局:

属“顶岗实习”,实习公司会单独与学生签署劳动合同

记者了解到,帖文发布后,吉安市吉州区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吉州区教体局”)高度重视并介入调查。

3月19日,记者联系上发帖网友陈莘时,他告诉记者,校方已经“松口”,同意学生自行寻找实习单位。

3月19日下午15时30分许,记者通过吉州区教体局联系上吉安中专校办严主任,对于相关帖文,其表示:“不属实”。据他介绍,吉安创德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属于当地支柱产业,该校实习安排完全遵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至于三方协议问题,“签了”,严主任称,但当记者提出校方能否出示部分协议作为佐证其说法的依据时,严主任并未正面回复,而是要求记者“先出示工作证”。当天下午17时许,吉安中专一位傅姓负责人联系上记者,承诺将就此事进行正面回复,后续将通过吉州区教体局反馈给《问政江西》。

3月25日,吉州区教体局回复大江网《问政江西》,其表示,此次顶岗实习是学校按照中职学校教学大纲安排的正常教学内容,完全符合中职学校的培养要求而安排的,属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安排。实习公司与学校签署了协议,还会单独与实习学生签署劳动合同。 此外,吉州区教体局表示,毕业生参加顶岗实习的企业都是吉州区工业园区的龙头企业,管理规范,用工环境优越,与企业员工同工同酬。学校和企业是正常校企合作关系。学生的实习工资都是企业按月打到学生工资卡上,与学校并没有任何资金来往。学校不存在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实习企业对相关岗位实习学生进行培训,并配备耳塞及口罩。

专业“不对口”?

实习企业登记信息显示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按吉州区教体局和吉安中专的说法,实习企业吉安创德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为当地“龙头企业”,安排学生去该企业实习完全符合相关规定。

然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那么,缘何学生会反映在吉安创德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的实际工作与专业不对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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