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 丈夫未履行子女抚养义务成被告

2021-04-08 00:33:01 作者: 夫妻离婚 丈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韦明皇 张体美)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然而,一对夫妻离婚后,男方却不履行双方约定,拒不抚养孩子,无奈之下女儿将父亲告上法庭。

庭审现场

小琳(化名)两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和,婚姻走到了尽头。2018年,小琳的父母自愿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琳与母亲郭某某共同生活,父亲岳某某每个月15日前支付生活费2000元,教育费用也由岳某某承担,医疗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未曾想,岳某某自打离婚后对女儿不管不问,甚至基本的生活费都不愿支付。其母打工收入微薄且不稳定,租房需支付租金2000余元,经济能力较弱不能满足小琳生活以及教育等费用只能靠借贷维持。

面对拮据的生活,乖巧懂事的小琳并未埋怨母亲,他多次找到自己的父亲,希望能帮助她们渡过难关。但岳某某要么以“手头紧”,要么闭门不见玩失踪,以此来逃避抚养责任。在其母郭某某的催促下,其父仍未按约定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父亲岳某某的做法让小琳感到无比心酸,于是她与母亲商量后将父亲告上法庭。经法院传唤,小琳的父亲并未露面,无正当理未到庭参加诉讼。由于被告未到庭,兴义市法院日前缺席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期宣判。

作者:韦明皇 张体美 终审:金凤 审签: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