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大浪街道办土地整备中心主任 陈任芳:这个我就搞不懂了。
但当记者对陈主任提出正式采访时,他却突然一问三不知。
深圳龙华区大浪街道办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陈任芳:这个地方的管辖范围就是下横朗(水库新村),我们只认村。
记者:您的意思是这个房子是村拆的?
深圳龙华区大浪街道办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陈任芳:那我不知道。
记者:您刚才说利益方中保公司在里面是扮演什么角色,在这块储备地里面?
深圳龙华区大浪街道办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陈任芳:这个也不清楚。
强拆究竟是何人指使,目前还不能最终确定,但记者已经了解到,深圳警方开始对“建筑物被拆事件”进行立案调查。4月8日,建安公司涉事人员李某平、周某斌、潘某波和陈某四人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有律师认为,杨先生兄弟俩的房子无论是谁拆的,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律师 赵绍华:我认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就是故意毁坏他人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数额巨大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