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走了五公里左右,前面驶过来一辆警车。因开的是套牌车,有点心虚,所以我就掉头了,那时候交警距离我们有100多米。掉头以后,看到有路口,我就开了进去,拐到一个搅拌站。里面没有路,我又掉头出来。出来后看到交警在路边,我又拐到另一边。
拐过去以后,交警开了枪,我当时没太在意,以为他们是在扔石头或者手电筒,砸到了铁皮,就继续往前开。陆枫本来在副驾驶上睡觉,当时也醒了。
我又往前开了几公里,拐到一个开大排档的地方,喊陆枫下车。当时,车上没开灯,他跟我说,胸口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打到,有麻麻的感觉。我在捡东西,也没在意。
我下车后,看他还坐着,好像不对劲,就走过去叫他。发现摇他也摇不动,眼睛还翻白。接着,我就用手机查附近的医院。交警追上来的时候,我被他们带走,后面的事情就不清楚了。
提审的时候,有一个交警说我撞掉了他的手电筒,那不可能,撞没撞到我自己知道。审讯的时候,他们也问我撞没撞到人,一直想让我承认,但我没撞到人,所以一直没承认。
后来,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了我两年两个月。
我现在想到这事就觉得后悔,为了一千块钱,坐了两年牢,家里损失也很大。
在法院,我们看了执法记录仪,发现交警检查车辆的时候,几辆面包车都没有停,他们就去追。两三分钟后,我丈夫坐的车经过检查点,没人检查他们。之前追出去的交警没追上那些车,就掉头回来,堵在了我丈夫的车前面。
后面警察开枪的时候,开了五枪。
我们要求博白县公安赔偿268万元,包括丧葬费、小孩的抚养费、精神损失费和老人赡养费。一审结束后,我们降低了精神损失费,其他都是一样的,赔偿费用没有改变。律师说我们的索赔是理所应当的。
因为这个事情我们一家人很长时间都无法工作。家里两个老人为这事也操劳了不少,身体也没以前好了。出事后我很难受,曾去公安局的楼上准备跳楼,虽然他们把我劝下来了,但这件事给我儿子留下了蛮大的阴影。他那时看到了,虽然懵懵懂懂,但也记得。
案子没开庭的时候,我隔天就要跑一趟博白,每次最少都要一千块,费用昂贵,我还问亲戚借了钱,这个钱现在也还没还上。现在,婆婆在家附近帮别人打零工,公公当保安。我因为平常需要接送儿子上学,打工的时间都不太合适,只能骑着三轮车去市场上收废品。
这事这么久都没解决,我们想靠着社会的力量帮助我们把这个事情弄好,尽快让我老公入土为安。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田思敏 记者 肖洁
死者妻子张女士在“九派当事人”栏目发声:
出事前,我老公跟我讲,他有个朋友没空,让他帮忙开一趟长途车去广东,给六百块钱。他说不好拒绝,就去了。7月10号晚上9点多左右,他发视频过来跟儿子聊天,说可能再有两三个小时就到家了。
第二天早上7点多,我看他还没回来,又给他打电话。他没接,我以为是正在开车不方便,就没再打。等我送儿子上学后,我公公给我打电话,说博白县英桥镇派出所打电话给他,叫赶紧过去,也没说什么事。我们以为是诈骗电话,就没理。
后来派出所又给我们打电话,说我老公被石头砸中胸口,现在抢救,我们就赶去了。下午1点多,我们到了博白县,几个派出所的人说,我丈夫凌晨1点左右不在了,公公婆婆当时就接受不了。
他们安抚我们说可以私下协商解决,我们要求赔偿160万元。博白县政府、派出所和交警大队派了代表来见我们,说要回去商量一下,如果可以,就把手续办了。结果,第二天另外一个人说这个价格超出了他们的赔偿范围,没有协商成。后来,我们就去法院起诉。
庭上,警方提交的材料说我老公帮廖某指路,但廖某出狱后,我们去问了他,他说我老公当时在睡觉,没有指路。我丈夫是坐在副驾被击毙的,他没有开车,只能跟着车走,无法选择,我们家人都觉得他是无辜的,就算他做了违法的事情,也不至于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