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该保险公司片区内唯一的单证收集员,蒋某某一来二去后,与张某渐渐熟络了起来,对张某递交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如不提供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原件的单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车主名字和驾驶证上的名字不同,以及明显可以看出是虚构的交通事故等情况,采取放任的态度,仍然发起理赔程序,甚至配合张某,提供自己经手理赔客户的行驶证、驾驶证等信息,为张某以相同的手段骗取车辆保险提供便利。
据蒋某某供述,张某出险的频率相当高,基本上一个星期一到两次,每次提交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都是手写的,每次出险的被保险人和驾驶员也都是那几个人,相互做驾驶人相互撞。
2019年,蒋某某被调离单证收单员岗位后,工作职责已不包括理赔单证收集,仍然违规为张某继续发起理赔程序。
放弃负隅顽抗认罪认罚
黄浦区检察院专案组成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面对犯罪事实众多、涉及骗保环节众多、犯罪嫌疑人众多,以及近半数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等诸多困难,多次与侦查人员深入研判案情,逐一梳理完善定罪证据链,对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提出有针对性的侦查取证意见,为后续的审查起诉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被告人张某到案后,一直抱有抵抗情绪,对犯罪事实拒不承认,且态度十分恶劣。在审查起诉阶段,面对检察官掌握的充足、确凿的证据,被告人放弃了负隅顽抗,而选择了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在家属的帮助下,积极退赔被害单位损失,主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察官提醒
车辆事故发生后,车主应尽量选择正规的4s店或汽修厂进行维修,不轻易将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丢给他人一走了之。不透露、不出借个人驾驶证、行驶证以及银行卡等有效证件,如发现自己名下的车辆发生不属于自己的交通事故或维修记录等,请及时查证并报警。
车辆驾驶人应当诚实守信,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虚构事实进行保险诈骗,使自己陷入牢狱之灾,得不偿失。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行业监管,完善相关内控制度,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