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从长航公安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获悉,此前抓获涉嫌非法狩猎迁徙野鸭案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人被依法执行逮捕,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江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1月22日,长航公安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民警与江安县农业农村局长江协巡队员开展水上联合巡查时发现,江边出现多只死亡的迁徙野鸭。
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
据江安长江协助巡护队队长周涛回忆,当时现场死亡的野鸭存在疑似中毒现象,民警在江面和江心岛上搜索后发现,疑似中毒死亡的野鸭共有12只。同时,民警在现场挡获绿色橡皮艇1艘,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曾某钢和钟某阳两人。
办案民警随即将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传唤至江安县公安局江安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经初审,2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曾某钢供述,2021年1月16日,其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黄某在同一水域捕过16只野鸭,并将野鸭全部带至泸州宰杀后食用。
办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住所发现尚未食用的野鸭。
于是,办案民警连夜赶到泸州,对犯罪嫌疑人住所进行搜查,并找到了已宰杀尚未食用的部分野鸭和剩余的鸭毛。
被毒杀的野鸭。
案件调查中,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先后两次在长江江安段投毒捕野鸭共28只的犯罪事实。这些被毒杀的野鸭均属于三有野生保护动物。
长航公安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民警余浪峰介绍,犯罪嫌疑人将搅拌有农药的秕谷投放在江边鹅卵石堆上,以此引诱毒杀野鸭。这些野鸭食用了秕谷后,很快丧失了飞行和移动的能力,而犯罪嫌疑人趁机将野鸭带走。
“他们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该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副所长兰棋峰表示,其中曾某钢、黄某2人被依法执行逮捕,目前该案已移送至江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长江江安段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工作推进,来此栖息的迁徙候鸟种类和数量也逐年增多。
民警提醒:保护长江母亲河是人人应尽的责任,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