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技少年集体出走事件”追踪:他们就读的是学校还是公司?

2021-05-10 17:22:38 作者: “杂技少年集

宋英辉:“法律有明确规定,不能组织未成年人商业演出,利用未成年人,不能从事营利性的这种。一般来说,未成年人在义务教育阶段都要接受义务教育。”

此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宋英辉还表示,杂技学校不允许家长探视,也明显存在问题。

宋英辉:“这个也是有问题,可以委托别人照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就因此失去了监护的权利。探望关心孩子成长的情况,学习的情况,也是监护的部分,所以不让父母探视,也是违反包括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在此事件中,4位出走少年就读的到底是一所什么机构?与当地教育部门是否有关联?组织未成年人从事商业演出,是否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4名杂技少年集体出走的背后,还暴露出哪些未成年人保护的薄弱环节?有关事情进展,总台央广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 作者 管昕

流程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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