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须在项目所属主体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如项目所属主体分布在多个地区,须向总部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不得跨地区申报。
申报材料
《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申报人照片需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申报人签名”和“项目申报单位盖章”必须为原件,不得使用扫描、复印件。
滑动查看其他必备材料申报人简历:可叙述申报人学习、社会实践、工作等情况及取得荣誉、成果等;申报人身份证明;申报人学历证明;项目实施证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我市注册,注册时间以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中成立日期为准,申报人必须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截至申报时的验资报告;申报人占项目企业出资比例证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股权比例证明,民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出资比例证明;项目商业计划书;企业财务报告;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包括身份证明、学历、简历等;企业参保证明;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入驻园区或租赁房屋的提交入园协议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办公场地照片4张。
附加材料
投融资情况、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与项目成果、带动就业等相关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具有时效性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范围内,否则视为虚假申报);专家推荐书等。
材料按以上顺序排放,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各县(市)区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纸质、电子申报资料,报至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
奖励扶持
对符合规定的市本级入选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市财政给予 8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他县(市)区可按照本地文件执行或由同级财政参照此标准执行;获得推荐备案的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省财政再给予 每个项目 3-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可申请免费入驻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给予3年期孵化,并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
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可享受创业导师一对一指导,在办公场地、贴息贷款、补贴申请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促进项目顺利发展、做大做强;在公共媒体进行宣传推介,提升项目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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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