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检察专案团队提前介入该案,会同公安机关就案件情况、证据标准等进行研商、判定,明确取证、固证方向,重点全面查清胡某宇犯罪团伙的整体架构、组织体系、运作模式、资金流向等重要情况。
2020年1月,经过多部门数月联合作战,最终将该犯罪团伙非法集资的全部犯罪事实调查清楚。
随后,办案机关冻结了胡某宇等犯罪团伙1.4亿余元的涉案账户,查封了涉案房产10处,扣押豪车4辆,玉器摆件、挂件一批,一家酒店,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一家餐饮店。
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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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侦查终结后,2020年1月,镇平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镇平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胡某宇、姜某华、周某华涉嫌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遂将以上3人上呈至南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对犯罪嫌疑人左某、闫某等28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至镇平县法院。
为了从源头上防控利用网络非法集资犯罪,做好办案“下半篇文章”,南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成立专案组,启动《南阳市检察机关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并对照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制定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组织两级院检察干警十余次走访中国人民银行南阳支行、南阳市金融服务中心等多家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就办案中发现的风险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讨论。
针对发现的17项共性问题和36个金融管理防范风险点,南阳市检察机关向有关行政机关、金融机构送达《三年来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并分别向金融机构送达了检察建议书,与公安、金融、网监、银监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南阳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联动机制》,进一步压实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实现快速有序处置,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南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胡某宇(右一)等人非法集资案,南阳金融检察专案团队出庭公诉。
2020年12月10日,胡某宇等人非法集资案已在南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胡某宇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被告人姜某华、周某华自愿认罪认罚,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今年3月23日,被告人左某、闫某等28人被镇平县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不等刑期。(检察日报 汪宇堂 乔帅 赵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