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偿失,捡了个车牌,12分没了

2021-07-30 13:26:36 作者: 得不偿失,捡

近日,黔南州瓮安县交警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走走停停,行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检查发现,该车牌号与登记的车辆信息明显不符。驾驶员称,上个月在矿山上拾得一块贵A33**9牌照,为逃避电子警察抓拍,换上了捡来的车牌。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为逃避电子警察抓拍,换上捡来的车牌,小便宜换来大惩罚,套牌车不仅涉嫌违法,还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你知道套牌车的危害吗?

01脱离国家公安机关的管控

由于车辆没有合法的牌照,这些车辆的信息公安机关也无法获得,车辆出现事故、肇事逃逸、违章行驶等违法行为时,增加了公安机关的侦破难度。

02肇事风险大

大部分套牌车质量会有大小不一的问题,而且套牌车经常会出现违章行驶,这都会增加出现交通事故的几率,套牌车也无法购买合法保险,在对他人或其他车辆造成的损失无力承担,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逃逸。

03危害真实车主的利益

套牌车出现事故、违章行驶和其他违法行为之后,会对真实车主造成巨大损失,虽然大部分可以通过申诉避免损失,还是有一部分车主会蒙受不白之冤。

一人一车一牌,套牌害人害己,动歪脑筋套牌,只会得不偿失!

来源:贵州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