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出面向新就业大学生住房优惠政策:5年内可享5折租房

2021-07-31 10:12:00 作者: 厦门推出面向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31日讯 据厦视新闻报道 为进一步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的保障力度,29日,我市出台《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我市将通过实物配租与租金补贴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解决新就业大学生等来厦5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实行5年内5折租房优惠。

根据若干意见,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经各区或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及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都在此次保障对象之列。申请对象来厦就业的,应提供用工期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材料。此外,申请人需按规定于2021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本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

若干意见明确,我市将采取“实物配租”与“租金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过渡到“实物配租为主、租金补贴为辅”,对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进行租赁住房保障,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实物配租的房源,原则上将按不超过每人4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标准提供,以市场评估租金的五折配租;未享受实物保障且自行租房的保障对象,各区(管委会)按区域标准发放租金补贴。租金补助的标准具体为,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6000元,同安、翔安5000元。租金补贴可与本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同步享受。

据了解,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将通过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实行全程网办。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各区(管委会)将组织实物配租。申请租金补贴的,户籍已迁入本市的按年发放,户籍未迁入本市的每半年发放一次。目前我市正着手申报受理系统平台建设,申请受理的起始时间、办事指南将于后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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