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时下午13时许,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铁(火车站)区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其母亲的电动车暂时停放在孝河五路,被不明车辆碰撞后,不明车辆驾车逃逸,虽然当时电动车上没有人受伤,车辆损失不大,但报警人对肇事车逃逸行为非常气愤。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只留有一辆电动车,肇事车辆已经逃逸,因现场周边人员较少,当时没有目击者,一时无法获得有效线索。现场勘查人员扩大侦查范围,在现场附近一家企业门卫处发现一民用监控,经调取监控视频,发现肇事车辆为一白色SUV,但由于监控范围有限,只能看到肇事车辆模糊侧影,案件侦破难度较大。
虽然本案没有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也不大,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办案民警坚持缜密侦查,不达目的不罢休,通过走访摸排、卡口数据分析、监控录像检索等工作,逐渐缩小调查侦查范围,最终确定嫌疑车辆,并将肇事驾驶人抓获。
目前,肇事驾驶人已经按照规定给予被撞三轮车主经济赔偿,交警对肇事驾驶人也已经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罚。报警人对交警认真执着的工作态度、为群众办实事的良好工作作风表示了充分的认可和真挚的感谢。
法律链接
1、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有什么样的后果?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肇事的情形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01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02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03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04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05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06
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07
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08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临沂公安交警郑重提醒
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正确的做法是
第一时间报警,保护现场
积极抢救伤员
那些怀有侥幸心理企图通过逃逸
逃避处罚和责任的违法行为
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临沂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