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春燕评论,“任性的是一个人,承担后果的却是一座城。这事儿给了我们一个警示,疫情防控环环相扣,人人有责,遵守防控要求,配合防控措施,这是公民的责任。不负责任,后果很严重;而你对社会不负责任,法律就要叫你负责任。”
这次,毛某宁将面临怎样的处罚,法律将很快给出答案,这一事件再一次提醒人们,瞒报,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疫情发生以来,已出现多次瞒报案例!
自去年初疫情暴发以来,从公开报道来看,已发生多起故意隐瞒行程导致疫情扩散的事件。
2020年2月2日,福建省晋江市英林镇通报一起感染新冠肺炎病例。一男子明知自己来自武汉,却谎称来自菲律宾,未按规定居家隔离,还几次参加宴席,频繁外出活动。据新京报报道,该男子参加的进主宴请(闽南习俗)共计3000余人,参加的东石镇婚宴近千人,均被要求居家医学观察。
2020年4月3日,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发布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其中,河南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郭某鹏,隐瞒出境史造成40多人被隔离观察。4月3日,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郭某鹏表示认罪认罚。
2021年6月8日,在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炳升通报了一起番禺一男子祝某,因瞒报曾到荔湾白鹤洞街探望父母(其父母在30日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被确诊,其瞒报行为导致大量群众成为密接、次密接者的案例,该男子目前已被刑拘。
2021年8月4日,郑州市公安局通报一确诊病例因故意隐瞒行程被立案侦查案例。阮某林,男,32岁,为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陪护人员。7月30日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其接受防疫工作人员询问时,故意隐瞒其于7月16日至7月30日期间多次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附近网吧上网等事实,存在传播新冠肺炎病毒严重危险。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于8月4日决定对阮某林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或许有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即便去过疫情发生地、哪怕有发热症状,也不大可能“真的被感染”,于是隐瞒自己的行程史和症状。
事实上,瞒报不仅传染他人,还延误自己的治疗时机。
疫情之下,不能再有下一个毛某宁!
一个隐瞒,就是让所有人暴露在病毒险境下。一个瞒报,就会使无数人的努力可能功亏一篑。
隐瞒行程,不配合流调,害人害己,追悔莫及。不能再有下一个毛某宁!
1、切勿放松防护意识
大众要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的个人防护习惯;不聚集、不聚餐,减少疫情传播的风险。
2、非必要不外出
暑期人员流动频繁,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人流密集,存在一定感染风险,建议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尤其是还没有接种疫苗的中老年人、儿童,尽量减少出行。
3、主动及时报备
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此外,如发现身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向社区报备,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反映情况。
战“疫”,没有人可以袖手旁观!瞒报,百害而无一利,不仅是道德层面问题,也是法律问题,我们每一个人要铭记在心。
延伸阅读
毛某宁离开南京时间与发布
“非必要不离宁”通告相差不到一小时
根据扬州市卫健委官方疫情通报,7月28日,扬州市新增两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月3日,新京报记者从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区分局确认,毛某宁为扬州7月28日确诊病例1,其姐姐毛某亚为确诊病例2。
通报公布的活动轨迹显示,毛某宁于7月21日上午9时左右,从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乘KK5001车次(据历史时刻表该车次8时40分发车)大巴至扬州西部客运枢纽,10时50分左右乘坐游1路公交车至念泗新村站,后至念泗新村其姐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