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坚持陪护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病房的原则。陪护人员在陪伴期间出入病区仅限于陪同患者外出检查时,出入病区时要严格做好登记。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到院外其他区域,须经病房医护人员批准,返院时须重新检测核酸。
7.中高风险地区来昆人员、云南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办理陪护证。
探视管理
禁止探视,鼓励电话、视频通话等形式的探视。
随全国及云南省疫情趋势的变化及防控措施的调整,医院将对以上要求做出动态调整。
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8月6日
掌上春城记者:李冬雨
责编:苏昊
编审:李星
终审:钱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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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