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汽油、油漆等物品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带上车容易引起爆炸和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一定不要携带危险品乘车。
事故案例
2011年7月22日3时43分许,山东威海市某交通运输集团驾驶人邹某驾驶大型卧铺客车(实载47人,核载35人),行驶至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京港澳高速公路938公里+115米处,因车厢内违法装载的易燃危险化学品突然发生爆燃,客车起火燃烧,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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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南康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