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山寨玩具”被起诉,店主、供货商却都觉得很委屈

2021-08-15 21:17:08 作者: 因销售“山寨

泉州的刘小姐从2017年起在泉州市丰泽区经营一家叫做“爱乐堡”的玩具店,但最近她却向供货商要求退货。

突然收到法院传票

被告知卖了侵权产品

2020年底刘小姐突然收到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案由是侵害商标权纠纷。

记者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中看到,原告是位于韩国首尔的一家动漫有限公司。刘小姐最后与他们达成了和解。

刘小姐:两年半进了三十万元的货

十分信任供货商

事情虽然解决了,但供货商提供“山寨玩具”的事情,还是让刘小姐很难接受。

刘小姐说,更让她生气的是,她向供货商提出退货,却迟迟得不到结果。

采访当天记者发现,双方关于退货方面的约定以及业务员给的所谓承诺,刘小姐都未取得有效证据。

刘小姐 之前是跟我说退货,比如说我要是店不开了或者是产品卖不动了,可以到他们店内退货。后面他们听说我店已经关了,到期了,他们退货就改成说是调货,不能退货不能退钱。

供货方:玩具都是合格产品

但不了解有无授权

不过刘小姐认为,这件事说到底是这家叫做嘉和玩具店的供货商有错在先,既然是侵权产品,供货商要帮她挽回损失。随后,记者也和刘小姐来到了店里,进一步帮忙化解双方的矛盾。

每个经销商都会进来卖,但是到时候问题出了我们才知道产品是有问题的。后面刘小姐出这个事情的时候,我们老板也有跟她一起协商,也有跟她一起赔偿,也有一起解决,不是说没解决。

工作人员首先和记者解释了提供“山寨玩具”的事情,店内的玩具都是具备产品合格证和3C认证的,也就是说符合对外销售条件,但是关于品牌玩具要得到品牌公司的授权书才能售卖,这点他们当时也不了解,这才造成了刘小姐被告的情况。

最终双方达成共识 供货方帮忙售卖

另外,泉州嘉和玩具店工作人员解释,按照惯例,商家要求退货,他们的做法都是调换货给他们,而这次因为刘小姐的店已经关门,所以对于她提出的退货要求他们才迟迟没有下文。

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没有退货的权限,

于是记者电话联系了店主林先生。

泉州嘉和玩具店店主 林先生

打个折给我们,我们帮她买回来,我们能处理多少钱那是我们的事情,记者:打多少折呢?打个67折。我不接受,因为我这个货有的部分都很新,今年的7月份、6月份拿的,都很新,包括他们现在店内还在卖。她寄着我们帮她处理,帮她卖,卖多少钱,我们多少钱给她。记者:大概卖多久您可以把这笔钱还给她?两个月到三个月,两个半月吧。

最后双方达成了共识,

希望两个月后刘小姐能拿到退款。

通过此事,记者也希望不管是供货商还是售卖商家,在进货时都能留个心眼,并不仅仅追求是合格产品就够了,还应向上一级索要授权书,避免因为售卖侵权产品,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福建网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