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是说,一个人不讲诚信,都不知道他能干什么。潜台词很明显,对这样不讲诚信的人,别理他,能离多远躲多远。
2021年8月16日,《江南晚报》第6版报道了一个“人而无信”的新闻,标题为:“几十个银行账户累计存款余额不足千元 宜兴一男子用他人银行卡转移资金被判拒执罪”。
新闻说,宜兴一男子常年在上海做工程,几年前欠了别人一大笔钱,陆续还了部分之后还欠215万元,此后他就不还了。债权人向宜兴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此人还款付息。然而此人仍不还钱。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一查询,此人名下有几十个银行账户,但每个账户只有几十块钱零钱,合计才800多块钱。于是法院冻结其所有账户,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一般情况下,对那些欠钱不还且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各地习惯上称为“老赖”。有不少地方在公共场合公布“老赖”姓名、头像,期望以社会舆论压力迫使他们还钱。
新闻说,宜兴的这位老赖,动起了歪脑筋,借亲戚的银行卡继续收受工程款,收到之后再转到其父亲银行卡内,借此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宜兴法院见其隐瞒事实,对其司法拘留15天。拘留之后,此老赖仍然拒不还钱。执行法官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之后,终于发现了其借用他人银行卡“暗渡陈仓”的行为。面对铁证,老赖只得认罪认罚,归还了全部欠款,还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从新闻描述看,宜兴的这个人一直在上海做工程,也一直有财务上的收入,而且收入还不低。他明明有归还借款的实力和能力,但是他就是不还,甚至宁愿被拘留也不愿意还钱。这样的人,称其为老赖,恰如其分,一点不冤枉他。
老赖的存在,影响很坏。首先是对社会诚信体系的破坏。本来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信任关系,基于这种信任关系,人与人之间才能开展正常的社会交往。老赖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让人们在处理相关事务时,不得不加倍小心,提防老赖不讲诚信耍赖皮。其次,老赖欠钱不还的行为,也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经济发展。老赖欠的钱,往往不是小钱,数目相对较大,是对方重要的一笔资本。在特殊时期,这一大笔资本往往决定着一个单位能否正常运行。老赖拖欠大笔资金不还,很有可能拖跨对方单位。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三角债”就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
其实,老赖行为并不合算。人最重要的社会资源就是名声,名声毁了,再想树立好形象难上加难,一旦老赖名声传播出去,老赖的各种社会行动都将受到极大限制。从最终结果看,老赖该还的钱一样需要偿还,一分不会少,最后还落得个刑罚的处分。既然如此,何必当初?
从这则新闻看,强制执行的执行法官很厉害,一直盯着被执行人,要从蛛丝马迹中发现线索,最终让案件执行到位。很不容易,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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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