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14时许,廖某持身份证来到河池市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按照流程,廖某将相关材料交给了民警。
民警接过证件仔细辨别发现,此证上的身份证号与二手车交易发票上的身份证号不一致,存在明显的差别。
当民警询问廖某时,廖某支支吾吾回答不出个所以然,惊慌失措之下又掏出另一张身份证,想和民警手中的身份证进行交换。
廖某辩称,其七八年前外出打工为了进厂,就伪造了假的身份证购买二手车,现在结清钱款,想要来办理车辆过户业务,却没想到使用的真身份证信息和发票上的假身份证信息不一致。
经派出所查实,廖某其中一张身份证确实为假证,民警告知其使用假证件的严重后果,并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并收缴假证。
交警提醒:
使用伪造证件、冒用他人证件办理业务,一经发现将面临严重处罚!委托“黑作坊”办理身份证件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后患无穷。请大家不要抱侥幸心理,一定要遵纪守法!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