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每日甘肃网通讯员 丁波 摄影报道
近日,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幼鸟,并移交给甘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当日,甘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受伤的鸟,疑似野生动物,请求救助”。接警后,甘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迅速行动,立即赶赴报警地点,经过查看后,小鸟无明显外伤,于是将小鸟带回,并移交给了甘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让小鸟接受到更好的照顾。
后经动物保护管理站人员鉴定,这只小鸟是一只红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还未成年,不具备飞行能力,不能自行觅食。待它羽翼丰满能自行觅食,可以独立生存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责任编辑:宋菲菲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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