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验现场 来源:海关发布)
来函咨询:因为有过退港记录,海关走私为由没收我超量携带的个人物品。我不服该行政处罚,所以提起了行政复议,海关也受理了,请问多久会有结果?
吴国雄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2014修改)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是指对符合该办法规定,且属于本海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有该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经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换言之,最长90天可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当然,也要注意到某些法定的的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的,如鉴定所用时间、现场勘验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海关争议解决、走私犯罪辩护、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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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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