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酒驾仍不知悔改 再次醉驾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1-08-19 20:41:33 作者: 一次酒驾仍不

郑某接受酒精检测

因为酒驾“栽过跟头”,就该认真反省自己,绝不再犯。但是阜宁交警大队查获了一位二次酒驾的驾驶员,是教训不够深刻吗?

8月15日,阜宁交警在辖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中,在阜宁县陈集镇镇北路与沿海路交叉口依法查处酒醉驾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二轮摩托车,民警立即将其拦下,并对车辆进行检查。在询问过程中,民警便发现该驾驶人神色透露出紧张,张嘴说话时能闻到浓浓的酒气,且迟迟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件。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111.6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查,该驾驶员郑某,已于2016年10月1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阜宁交警大队处罚,此次是郑某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郑某交代:他和朋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一杯白酒,感觉路途不太远便抱着侥幸心理开了车,没想到刚出来不远就被交警查获。

郑某对自己的“二次酒驾”后悔不已,因为是再次醉酒驾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阜宁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切勿心存侥幸心理饮酒后驾驶,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家人的不负责。家人等你们平安回家!

通讯员曹苏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施广权

校对 王菲

来源:扬子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