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跳跳广场舞不仅可以锻炼身体,还给中老年人们带来了一些生活乐趣。但是,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却也引发了许多邻里矛盾。 8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公共场所娱乐健身噪声扰民或被罚。
居民反映广场舞噪声扰民让人崩溃
“这边有广场舞队伍放着‘酒醉的蝴蝶’,那边还有个儿童乐园敲敲打打、放着儿歌,简直让人崩溃呀!”家住昆明市官渡区某小区的王女士就深受噪音的影响。
王女士说,她们家住三楼,大爷大妈们跳广场舞的位置刚好就在自家楼下。“每天晚上七点,跳广场舞的人群就准时拖着大音响在我们楼下集合,他们为了能听清楚音乐和节奏,经常把音量调得巨大,吵得人头疼。”王女士说,有时候跳广场舞大妈们还会用彩色的灯球烘托气氛,噪音加上灯光,楼层低的住户直接苦不堪言。
李女士家住金泰国际小区,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也让她非常郁闷。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跳广场的喇叭一响,像这样旋律就不断在脑海中萦绕。”李女士说,他们小区里有多支的广场舞队伍,分布在小区各处空地上。“我家附近至少有三支队伍在跳广场舞。本来晚上回家想休息一下,但一闭眼,满脑子都是那些广场舞歌曲。”
李女士称她们住在二楼,广场舞队伍们的“高度活跃”给低楼层的住户们都带来了不小的困扰,从晚上七点开始,有时候能一直跳到十点左右,尤其对于有孩子要学习和身体不好需要休息的老人来说,睡眠和作息都有一定的影响。“广场舞队伍甚至下雨天都不停歇,把场地移到负一层广场继续跳。”李女士说。
受访者供图
李女士说,她们不少业主都向小区物业公司投诉过,但物业公司也只能出面提醒,提醒当天音量确实是调小了,但第二天又是老样子,甚至还有住户因为噪音扰民的事情发生争吵。
广场舞过度扰民或被罚
近年来,广场舞噪声扰民的问题一直争议不断,备受关注。
8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
据报道,草案对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或将处罚公共场所娱乐健身噪声扰民。
草案提出,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和时段等规定,采取控制噪声的有效措施,避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使用音响器材的,不得干扰周围生活环境,产生过大音量的,应当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不听相关单位的劝阻、调解的,草案还提出,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综合执法部门或者执法机构处以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对于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的问题,草案也提出了更严格的处罚规定,这种情况可能会有所改善。
草案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未提供证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建筑施工作业的。对工业噪声和建筑工地施工噪声违法行为,草案还规定了按日计罚等处罚手段。
律师分析:让治理广场舞噪声过度扰民有法可依、执法有据
“草案通过增加噪音扰民责任方的违法成本,能有效从法律角度防治噪声污染。”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胡家艳律师认为,这使得广场舞噪声过度扰民的行为有法可依,执法有据。依法治理广场舞噪声扰民,不仅可以敦促跳广场舞的居民加强自律,自觉处理好噪音扰民问题,同时也可以缓和与其他居民的矛盾,共建宜居环境,实现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