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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
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罪名
最高刑期7年!
高压之下竟有人以身试法
近日
枞阳县公安局
依法查处一起暴力袭警阻碍执法案件
有力维护了民警执法权益和
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2021年8月10日中午,枞阳县公安局汤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某收费站管理处食堂有人打架。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该食堂临时聘用人员唐某因工作不积极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当日唐某回食堂宿舍收拾衣物时与另一名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引起打架。
民警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唐某拒不服从民警的现场指令,当民警依法传唤唐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时,唐某暴力攻击处警民警,致使一名民警右手手臂受伤。
案发后,枞阳县公安局第二责任区刑警队接到警情通报,快速介入,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固定案件证据,迅速查明唐某涉嫌袭警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枞阳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普法时间根据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袭击民警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即无需致伤就可以构罪。网友:支持明确袭警罪!“袭警罪”正式明确后就立即在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网友们纷纷拍手叫好袭警辱警反映了行为人对国家权威、法律尊严的藐视如果在法律上不对袭警辱警行为进行严格追究在一定程度上就相当于放任可能造成“破窗效应”最终对国家和法律的尊严产生巨大损害人民警察既是法律尊严的坚实捍卫者也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者配合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枞阳公安呼吁我们应该敬畏法律 尊重警察 配合执法共同营造更加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
来源:景德镇南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