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8月20日是广东省中山市文化娱乐场所复工的第一天,或许是很久没出来“嗨”了,中山市港口交警次日凌晨即查获两酒驾女子。
8月24日,新快报记者从中山交警部门获悉,8月21凌晨2点30许,中山市港口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在该市港口镇兴港南路10号对开有一辆摩托车和电动车相撞,有人受轻伤,请求出警处置,值班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一辆黑色电动单车倒在路中央,另一辆肇事的白色摩托车同样倒地,两名驾驶员站在路旁,其中电动车驾驶员脸上和肩膀上有摔伤痕迹,驾驶人双方均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当民警上前询问时,发现摩托车驾驶员身上散发酒气味,随即对双方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经检测,摩托车驾驶员酒精吹气结果为25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电动车驾驶员酒精吹气结果为7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随后民警把二人带到港口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并传唤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据摩托车驾驶人罗某(女,41岁,中山港口人)交代,8月20日晚朋友在港口某饭店吃饭,期间喝了7两红酒和2两白葡萄酒,随后前往朋友的清吧里又喝了两瓶啤酒。在次日凌晨1点30许,罗某驾驶摩托车前往美景路继续吃宵夜,行驶至兴港南路10号时,由于逆向行驶不料与对向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相撞,致使电动车驾驶人倒地擦伤。碰巧,受伤女子贾某(女,28岁,贵州石阡人,电动车驾驶人)当晚也同样与朋友在港口市场附近吃宵夜,其间贾某连喝了两杯啤酒。随后,贾某从兴港路开始驾驶电动车回出租屋,在行驶途中与罗某相撞。起初,双方打算协商处理,但在协商过程中因为赔偿金额谈不妥,于是打电话报警处理,不料双因涉嫌酒驾被查。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采写:新快报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黄栩华 吴慧婷
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