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七旬老太200余万 “假孝子”获刑

2021-08-25 18:37:53 作者: 诈骗七旬老太

独居老人缺乏陪伴

孝顺的干儿子“扑面而来”

哪成想,孝子是假,骗钱为真

近日,龙凤区法院审判了这起诈骗案。

成功获取“干儿子”称号

年过70的王老太,常年一个人生活,子女都忙于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对其关心照顾也不多,但是,王老太这物质生活可真不差,街坊四邻谁不知其身价不菲,每月都有退休金,银行里还有不少存款,平时穿戴也挺高档,是典型的“不差钱差陪伴”,这就给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可乘之机。

小李是个所谓的混社会“大哥”,经常带领手下“小弟”去高档场所消费,为了继续维系纸醉金迷的生活,他动起了歪心思。2017年,小李通过朋友小梁介绍认识了王老太,小梁说王老太很有钱,她特别喜欢洗澡,洗澡后又喜欢找人聊天。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2017年12月至2018年末,小李摇身一变成了公司“老板”,特意营造“不差钱”的假象,骗取王老太的信任。他安排“小弟”陪伴王老太去各大洗浴中心,吃喝玩乐一套程序下来,王老太很开心。就这样,在长达一年的陪伴中,王老太认为小李比亲儿子还“亲”,所以就认了这几个“干儿子”。

各种套路轮番上演“骗钱”

一开始,小李提出让王老太把钱给他,由他为王老太理财,1毛2利息,王老太对其深信不疑,没犹豫就把几万块钱给了小李。尝到甜头的小李,开始不断编织各种谎言,设计各种套路,以公司需要帮助等为借口,骗王老太掏钱,前前后后从王老太处骗取238万余元。

眼见王老太对自己产生怀疑,小李心生一计,造假证!他让“小弟”刘某、戴某找人办了一本房产证、三本行车证,所有人均为王老太。刘某告诉王老太这是小李帮她投资,为了让她放心,要求投资人把房子和车抵押给她。如果钱还不上,她就可以把房子和三辆车卖了,怎么也能卖个四、五百万,王老太一听,暂且相信小李还是有还钱的实力。

“假证”背后的玄机渐渐浮出

眼见王老太的钱被自己骗得差不多了,又怕其手里的“假证”成为诈骗的把柄,所以小李又想了一招——把“假证”骗回来。于是,他谎称要把房子和三辆车卖出去,卖的钱给王老太养老用。王老太想着,还是留着养老钱比较实在,于是同意了。

一天,小李、刘某、戴某三人拉载王老太到汽车城,找了个冒牌买主,王老太将房本和车本给了买主后,小李谎称汽车城要下班,买主没有拿到过户手续,过几天就能把钱拿回来了。事情发展至此,王老太再也联系不上小李,经前后梳理,王老太恍然醒悟,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这才报警。

法院审判处以刑罚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法院经审理查明,小李以各种理由搪塞先后骗取被害人王老太人民币共计238万余元,其中刘某基本参与全部诈骗,戴某参与诈骗135万余元,应以共犯论处,属于共同犯罪。法庭认定,被告人小李、刘某、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决定,依法判处小李等三人有期徒刑10—1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10万元不等,并责令退赔被害人238万余元。

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不少犯罪分子将目光转向了老年人,他们利用老年人接收社会信息少、防诈骗意识低、图实惠、缺乏陪伴等心理特点,通过非法集资、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诈骗。法官建议,一方面,老年人要与时俱进,多了解社会信息,增强防骗意识;另一方面,作为子女,除了给老年人创造较好的物质条件之外,还应更多地关注精神健康,要多陪伴老人,强化亲情关怀,让他们远离情感孤独,不轻易接受陌生人,不盲目从众,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渭南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