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狗相撞车坏了,“狗胜”!狗主人不满判决拒绝赔偿?

2021-08-27 16:04:12 作者: 车狗相撞车坏

宠物狗毫发无损狗主人拒陪车损

遛狗未系狗绳应担责

车辆驾驶人无过错不担责

行人未遵规造成损失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2020年11月15号,长沙市民丰先生驾车行驶到马王堆北路时,一条宠物狗突然冲上马路。

丰先生刹车不及,撞上了宠物狗。

事后经检查,宠物狗毫发无伤,但是丰先生的车头部位严重受损,维修费需48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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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先生要求狗主人童某赔偿车辆损失,多次协商未果,最终对簿公堂。该案经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长沙中院二审判决,要求狗主人童某支付全额车辆维修费。

目前二审判决已经生效,8月25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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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狗主人童某不肯支付这笔4800多元的车辆维修费用。随即,车主丰先生将对方告上法庭。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认定,在事发时,肇事宠物狗并未系狗绳,童某作为狗主人为过失方,这笔维修费依法应该由他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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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后,童某不服,向长沙市中院提起上诉,长沙市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童某认为,行人过马路与车辆相撞,车辆驾驶人都需要进行赔偿。现在他的爱犬在过马路时,被车撞了。他没有要求对方赔偿,现在法院却判决他需要支付对方车辆修理费,他有些想不通。对此,本案的主审法官通过媒体告知广大市民,行人过马路被车辆撞伤,很有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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