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到顾某会坑我。幸好你们查清了案件,让我顺利回到家。”从民警和检察官那里得知案件结果,涉案人员老徐激动不已。仅仅两个月之前,老徐还被“朋友”顾某甩了一口大锅:通过货运平台诈骗。日前,经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释法说理,一名在侦查环节“零口供”被告人顾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根据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顾某曾因货运诈骗被判处刑罚。他和老徐早年相识,顾某在无锡,老徐在盐城,加在同一个游戏群里,时不时联系。年初,老徐透露打算到苏州探望朋友,顾某得知后邀请老徐至无锡游玩,期间向老徐借用手机、支付宝账户。今年3月王某在某货运网站上发了货运订单信息。一个陌生号码以1.3万元价格接单,将订单转包给无锡两家物流公司,骗得回扣1.4万元。王某发现自己货物被拉走后运输路线改变,迅速追索,好不容易将货物运到目的地,损失约3万余元。经查,该号码系老徐本人的手机号码。
检察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顾某以及涉案人老徐两人均“零口供”,拒不承认犯罪事实,顾某更表明自己没有使用老徐的手机支付收钱,不清楚接单情况。承办人仔细研判在案证据,综合判断证人证言、顾某和老徐两人经历,认为老徐是否合谋实施诈骗证据不足。承办人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动告知相关规定,向顾某详细阐明,若其认罪认罚可获从宽处理,拒绝认罪后根据定罪量刑规则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正反两个方面加强释法说理。
最终,顾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交代了其利用老徐不熟悉货运业务流程的情况,蒙骗其参与诈骗的情况。厘清来龙去脉,顾某依法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检察机关精准量刑建议,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提升规范度和司法效率,更能精准还原真相,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凌云说。目前,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确定性量刑建议提出率和判决采纳率均名列前茅。
来源:交汇点新闻、江苏法治报
文字:唐晓宇、张佳
来源:常州武进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