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王祝华
向“白色污染”宣战,海南“禁塑”严出新高度!近日,关于海南将保鲜袋列入第二批“禁塑”名录的消息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起各方关注。
自去年12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禁塑令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正式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将“限塑”升级为“禁塑”,明确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文件还规定,到2025年底前,海南将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禁塑名录中的所有塑料制品。
当前,海南禁塑工作正有力有效推进,而此次特别将保鲜袋列入禁止目录,其背后有何深意?可替代品相关技术水平需要哪些突破?对此,科技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了解。
食品保鲜袋平口式保留,背心式取缔
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提供的信息中,记者了解到,将日常使用频率较高的保鲜袋列入禁止目录,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文件中的准确提法是: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
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海南禁塑办”)解释,“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是禁止产品的基础定义,具有提携功能是本次禁止产品的先决条件。“含保鲜袋”是对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包括保鲜袋补充和强化说明。具体到实际产品包括背心式保鲜袋、带洞口提手的保鲜袋、带提手的保鲜袋以及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和其他具有提携功能的保鲜袋。传统的平口保鲜袋不在此次禁止产品的范围内。
众所周知,各大商超销售的保鲜袋大部分为平口设计,用途主要是满足食品保鲜,并不用于提携物品需求。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大部分全生物降解袋在食品接触、保鲜功能上还不能替代保鲜袋,因此第一批禁塑名录及补充名录并未将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纳入禁止范围。海南禁塑后,传统平口保鲜袋还继续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
而从实际管控操作情况看,禁塑后,市场上出现了将背心式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或背心式保鲜袋转移用途,用作购物袋的情况。针对此,海南禁塑办经过多方意见征询后,决定调整禁塑名录,将背心式保鲜袋等有提携功能的保鲜袋纳入禁止范围。
中科院理化所在海南自然海域中开展海水降解材料研究,图片为科研人员放置样品。(受访对象供图)
如何完善技术,冲破瓶颈?
海南禁塑令明确要求,可降解塑料中不能含有PP、PE等普通塑料。这就意味着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是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重要替代品之一,而行业内被经常提到的光降氧化降解、光氧降解产品,因为有可能带来微塑料污染,已不在海南省考虑范围。
如此严格的禁塑标准,为何独独在保鲜袋上碰了壁?还要在平口保鲜袋和背心式保鲜袋之间划一道红线呢?
中科院理化所高级工程师、海南省降解塑料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卢波告诉记者,因为目前保鲜袋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市面上使用的所谓保鲜袋都是企业自主标注的,是否真正具有保鲜功能并没有具体技术指标。海南禁塑后,全生物降解膜袋类制品主要原料是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PBAT),是一种环境友好型新型树脂,而根据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6-2016)规定,PBAT不得用于接触冷冻食品和冷藏食品,而保鲜袋需要经常接触冷冻或冷藏食品。所以如果全部禁止会导致替代品供应不上的问题。
卢波提出,在保鲜袋领域,急需出台相应的产品标准用以规范目前市场上的乱象。
记者了解到,此前,海南省科技厅与中科院理化所签订合作协议,大力支持由中科院理化所牵头,联合海南大学、海南省质检所等建立海南省降解塑料技术创新中心,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工作,为海南禁塑工作提供全面技术支撑。
卢波表示,近年来,从政策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制定、替代品产业布局、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行业企业服务、科学普及等方面,中科院理化所积极为海南禁塑工作提供全面科技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