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公安破获两起非法狩猎案

2021-09-01 05:59:06 作者: 祁门公安破获

自“昆仑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祁门县公安局将专项行动与治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

近日,通过对基础工作摸排,成功破获私设电网使用“电猫”非法狩猎案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缴获非法狩猎工具“电猫”2个、野猪肉50余斤,消除了安全隐患。

8月中旬,祁门县公安局闪里派出所在入户走访中得知辖区内有人私设电网使用“电猫”捕获野猪的案件线索,立即安排专人开展摸排取证工作,经侦查确定闪里镇叶家村村民陈某某(男,42岁)、查某某(男,37岁)有重大嫌疑。

8月26日上午,民警依法传唤陈某某、查某某到案接受调查。经讯问,二人如实供述了自今年8月以来,分别在闪里镇桃源、小易坑两地私设电网使用“电猫”捕获野猪4头的犯罪事实。同时,民警当晚扣押了被其藏匿在家中的非法狩猎工具“电猫”2个。

目前,陈某某、查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我局立案侦查,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供稿|许志勇 编辑|李莉 审核|张为民

【来源:祁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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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观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