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多个与教育相关的新规也将从9月1日起施行。
其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对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进行明确规范。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要求,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机制,学校应当按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不得公开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情况等。
此外,近期发布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明确,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未按要求加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等系列情形将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