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罗水元)新民晚报日前报道湘府花园个别业主长期“私享”公共用房之事有了新发现:个别业主长期“私享”公共用房前,没有签订书面协议。
图说:公共用房的门就在方框位置 新民晚报记者 罗水元 摄
此前,新民晚报记者接到投诉前往现场调查时,发现公共用房是小区4号楼一楼靠门洞边的一间房子,当时,由于那间公共用房被锁住,看不到里面的情形,记者除了采访投诉市民及其他多位业主外,还采访了4号楼楼组长与小区现任业委会主任胡先生,并走访了小区现任物业公司:金地物业管理集团上海物业公司湘府花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当时,多方面均称,长期“私享”该公共用房的,是18楼业主,但具体是哪户业主,没有人透露。胡先生则表示,自己担任业委会主任才一年多,且上届业委会未将租赁合同移交下来,不知道具体情况。记者采访后,小区业主告诉记者,18楼那户业主补付了6000元,湘府花园属地管理部门也前去了解情况。
新民晚报报道后,有的网友评论称“这个采访很客观,也比较有说服力。”有的网友评论称“这18楼业主能量惊人”,“这个业主太无良”,“居委会业界良心”。
图说:网友评论称“采访很客观,也比较有说服力” 网络截图
疑似“私享”公共用房的业主则向12345市民热线投诉称报道失实,要求新民晚报“下架”相关报道。而在标称有“湘府花园”字样的一个125人微信群里,疑似“私享”公共用房的业主除了说投诉新民晚报外,还称向新民晚报发律师函,“发票都有,不存在‘私享’”,“反正不是私占”,“价格是业委会定的,钱是交到物业的”,“不是补交,是业委会换届,物业换届,没人来收,发票、收据都有,每年一张”。
“没有人来收?笑死了自己不知道要交,那物业费没人来收也不用付了?”当一户业主反驳时,疑似“私享”公共用房的业主又将原因归咎于没有账单:“没有账单你会付钱吗?”
图说:有关业主称“发票收据都有”,属地居委会称调查时没有看到,6000元在记者第一次现场采访后才交 网络截图
昨天,记者前往湘府花园所在地的虹桥镇锦华公寓居委会采访时,有关负责人王先生也表示,就像不能因为物业公司不上门就不交物业费一样,不能以物业不上门作为不交租金的理由。
王先生告诉记者,调查时,租用公共用房的那户业主没有提供其在有关群里说的发票与收据,其长期使用那间公共用房时,与小区上任物业公司(上海众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曾用名为:上海现代金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只有口头协议,口头约定租赁使用的价格为250元/月。
王先生也告诉记者,那户业主曾辩称因疫情等原因,忘记了及时交纳租金,在记者第一次采访后的第二天,便向小区现任物业公司交了公共用房从去年初至今年底的租金6000元,小区现任物业公司已将收到的该笔租金,存入小区公共收益账户。今年底租期截止时,小区将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该公共用房如何使用。
小区有的业主则持保留意见:既然原来没有签书面租赁合同,相关业主在新民晚报报道前也没有交租金,公共用房租赁行为的合法性就存在疑问,现任物业收下补交至年底的6000元租金,是否已默认了合法性存在疑问的租赁行为?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