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晚,城阳区春城路明阳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骑电动车送外卖闯红灯时与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外卖员受伤。警医联动快速救治车祸受伤者,使其得到及时救治。
8月13日19时51分,城阳交警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城阳区春城路明阳路路口处发生一辆黑色轿车与送外卖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造成外卖小哥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颅内水肿,身体多处挫裂伤。
接警后,城阳公安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同时,122指挥中心联动医院迅速启用“警医合作”机制,开辟院前救治“绿色通道”。确保了120救护车顺利将事故伤者送到医院,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经民警勘查及调查,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春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路口处闯红灯,与矫某驾驶鲁B牌照轿车行驶至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刘某驾驶电动车闯红灯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三)项规定,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电动车驾驶人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轿车驾驶人矫某无责任。
城阳公安交警提示: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成本太高,全部后果自负。(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来源:青岛晚报掌控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