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消防法》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民法典》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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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是发生火灾、地震时我们用来逃生的唯一通道。为了给业户一个安全、洁净、舒适的居住环境,在此我们温馨提示广大业户注意以下事项:
1、楼道是公共区域,其使用权属归全体业主所有,请您不要在住宅门口、消防通道内摆放鞋子、柜子等其他物品,以免影响楼道的观瞻和安全性。
2、如您家有自行车、电单车等请停放在指定区域,勿停放在楼梯口或电梯口,避免影响邻里通行以及清洁人员和工程人员的作业,并且此种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请将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分类投放到园区内指定的垃圾桶,请勿将其放在住宅门口,以免滋生细菌和蚊虫。
4、美好的小区环境需要你我共同维护,为了不影响楼内公共卫生与业户正常出行,请广大业户勿占用消防通道,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小区是我家
建设靠大家
大家齐努力
幸福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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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