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一个操作,楼下厨房变暗房!滨江一名二手房业主,折腾了一年多打官司才解决

2020-11-05 19:58:25 作者: 楼上一个操作

都市快报

买房是不少家庭的头等大事,辛辛苦苦积攒了几年钱的小周,终于在滨江某小区买到了一套心仪的二手房产。等他兴冲冲入住进去才发现,屋里的采光受到了楼上邻居家小王的影响.....

双方几次沟通无果,不仅憋了一肚子气,还为此闹上了法庭。

“我买房的时候那个储物柜就在啊,又不是我后面加装故意挡住光线的。”庭审中小王坦言道。小王也是买的二手房,在这之前,设备阳台就有前业主做的一个L型的木制储物柜,致使设备阳台成了一个全封闭,不透光、不透风的空间,作为储藏室使用。

两家房子分别在四楼和五楼,户型都是一样的,设备阳台正对着厨房唯一的窗户,中间是一个通风井,厨房的采光主要依靠设备阳台这边的光照。

小周一直认为是楼上小王违规封闭了设备阳台,影响了自家厨房的采光,于是三番四次找到小王,要求小王拆除设备阳台的储物柜。

但小王却觉得小周小题大作,厨房采光问题是基于厨房本身设计的局限性,与其是否封闭设备阳台并无多大关系,拒不拆除。

双方为此吵闹了一年多,期间小周向城管部门、住建部门、社区等单位反映此事,但都未果。矛盾不断升级,小周将小王起诉到了滨江法院。

庭审中,小周认为设备阳台本身是南北通透的,小王将设备阳台封闭起来,严重影响了楼下房屋的采光和日照,导致其白天使用厨房时也必须开灯,造成电费的增加,因此小王应当立即拆除储物柜。

小王则认为设备阳台的储物柜是前业主做的,与其无关,且在自家阳台上做储物柜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再者,邻里之间本身就应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因而小周的诉请完全是无稽之谈。

滨江法院审理后,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进行了实地勘察,还对11楼相同户型房屋的厨房采光进行了比较。

勘察后发现,小王封闭的设备阳台在未改造之前与生活阳台是有一墙之隔的,设备阳台的功能是用于放置空调外机等设备。而小王在设备阳台做了柜子,将其改造成了储物间,确实对楼下小周的厨房采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基于上述理由,法院对小王进行了劝说,最终小王在承诺的时间内拆除了储物柜,小周也撤回了本案的诉请。

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关于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包括通行、通风、采光、日照权等,其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相互理解、相互谦让,相互帮助,换位思考,共同创建的和睦友好邻里关系,营造一个和谐美满的小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