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检察协同审查甄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021-09-04 13:17:44 作者: 刑民检察协同

以个案为切入点,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结合案件办理,查找社会治理漏洞,督促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机制,有效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检例第87号”指导性案例针对“套路贷”虚假诉讼中发现的社会诚信机制问题,小额贷款公司、商贸公司存在的无资质经营、团伙性放贷,金融监管缺位等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自下而上推动对虚假诉讼、律师违规代理开展专项行动,推动检察机关与公安、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金融整治专项活动。通过个案办理,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找准参与社会治理“切入点”,是检察机关探索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新路径。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蚌埠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