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桩公婆嫌弃儿媳造成的家庭悲剧

2021-09-05 15:57:42 作者: 四川一桩公婆

而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相关条文,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此案中直接下毒并将有毒食物送至被害人小庄面前使其食用后中毒并最终身亡的邓盛全为主犯。

范玉芳虽然没有直接下毒,但其与邓盛全犯罪目标一致,互相配合,共同造成被害人小庄死亡的损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共同犯罪中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因此,四川省德阳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邓盛全、范玉芳采取投毒方式故意非法剥夺了他人生命,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后果十分严重,综合考虑二被告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后依法判处邓盛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范玉芳有期徒刑十三年。

但邓盛全、范玉芳夫妇不服上诉至四川省高级法院,其辩护律师提出二人下毒杀害小庄是为保护小孙子,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原判过重请求改从轻。

然而这段辩护与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邓盛全、范玉芳表示案发当天因为看见儿媳癫痫发作掐孙子颈部才下毒杀人,并无可靠证据证实,且与侦查阶段能互相吻合的分别供述不一致,不管是辩护意见还是上诉理由都无法成立,最终仍是维持了原判。

其实不管邓盛全和范玉芳杀人动机为何,此案中非常明显的一点就是他们完全没尊重儿媳的生命权,仅因家庭矛盾便动手杀媳,哪怕真是为保护孙子,最后的结果也是坑了孙子,藐视法律、轻视他人生命者,酿出的悲剧苦果最终很可能不仅自己要尝,还会连累他人一起尝。

来源:每天读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