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通讯员 喻考
9月4日,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通报,该分局红旗桥派出所经过分析研判、多日经营布控,成功打掉一涉嫌“帮信”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0人,涉案金额达1100万元。
8月17日,红旗桥派出所获得线索,一名熊姓男子存在“洗钱”嫌疑,该所刑侦民警立即对线索展开分析研判,并查到这名男子住在黄石港区某宾馆,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布控。经查,熊某系鄂州杨叶人,与同村另两名熊姓男子合伙,为境外网络犯罪团伙提供“洗钱”服务。当日,在掌握证据后,警方决定收网,在黄石某宾馆将熊某连同另两名团伙骨干成员抓捕归案。
经审讯,3人交代了通过银行卡、微信等,为赌博平台和电信诈骗平台资金洗钱,并从中获利的事实。
民警根据三人交代的线索继续深挖,一个“帮信”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案情重大,该分局抽调各部门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追查,厘清了团伙的骨干架构分工。原来,熊某等3人有一个上线刘某,经常在黄石、鄂州杨叶两地活动,发展下线为犯罪团伙“洗钱”走账。
很快,专班民警通过侦查,锁定了刘某在黄石万达广场附近有处落脚点,8月20日晚,民警经过5个多小时的蹲守,于21日凌晨3时许将刘某抓获。
落网后,刘某交待,其团伙成员还有6人。在掌握到其余涉案人员名单后,黄石警方照单抓人。经过提前部署,多警种继续密切配合,剩余6名骨干成员先后被抓捕归案。
经查,该团伙主要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和电信诈骗平台以提供资金转账的手段进行“洗钱”,涉案金额达1100余万元。
湖北方式律师事务所主任方贤根介绍,“帮信罪”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第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目前,刘某、熊某甲、熊某乙、熊某丙等10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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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