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购车政策新规定2020解读:在北京买车需要什么条件要求? 2020-12-23 16:00:25 作者: 北京购车政策 第七条 目标有用期为12个月,不得转让。目标有用期内,不得重复处理装备目标请求挂号。 单位和个人供给虚伪信息获得的目标无效,并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 小客车出售运营单位应当在运营场所明示本市实施目标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并在签定买卖合同时书面提示购车人。 第九条 出租轿车、租借轿车、教练车等营运小客车的目标分配方法另行规则。 第十条 本暂行规则所称小客车,包含小型、微型载客轿车及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其他需求实施调控的车型。 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则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2/2 首页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