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少年沉尸公厕案再审:主犯判死缓 ”的报道在互联网上引发热议。据媒体消息,北京时间今天,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左德刚故意杀人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事件回顾:
2007年2月25日,安徽颍上县个体户杨中芬接到警方通知,周杨的尸体在江店孜镇一公用厕所里被人发现。鉴定书显示,周杨系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
案件一直未破。直到2010年,一起盗窃案嫌疑人向司法机关举报,同伙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三人涉嫌杀害周杨。
2013年10月29日,该案在安徽高院开庭审理。法院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陈永宣被判处死缓,杨士庆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左德刚提起上诉,安徽省高院发回重审。此后10年时间里,该案经历了6次审理,其中5次左德刚被判死刑。
今年5月,安徽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左德刚的死刑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此后杨中芬多次向法院申诉,请求法院立案审查。
今年7月6日,杨中芬收到安徽省高院的立案审查通知书,得知周杨被杀一案将启动再审,左德刚被释放43天后又被抓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