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违放处理办法:违放者由公安机关责令中止点燃烟火爆仗,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4、2021年陕西渭南市华州区烟火爆仗点燃新规:
(1)制止点燃烟火爆仗区域:少华路以西(含少华路东侧单位、门店、居民小区、何巷村、东罗村);西环路以东(含西环路西侧单位、门店、新民社区、教育产业园);环山路以北(含环山路南侧沿山一切单位、住户);大街、西关街以南区域内(含大街、西关街北侧单位、门店、居民小区、团结村、西关村)。
除以上规则区域外,下列地址周边50米规模内制止点燃烟火爆仗:
国家机关、部队驻地、校园、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车站、广场、公园、停车场、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布区域;城市道路、桥梁涵洞、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间;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备;山林(台塬)、库房、输变电站设备安全维护区和易燃易爆物品出产、贮存、出售、运用场所;文物维护单位、前史文明街区、优异近现代修建维护规模和旅行景色名胜区;其他消防安全要点单位。
重污染气候应急呼应期间,全域内全时段制止点燃烟火爆仗。
(2)违放处理办法:未经许可运营烟火爆仗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烟火爆仗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则,责令中止不合法运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不合法运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在制止点燃烟火爆仗的时刻、地址点燃烟火爆仗,或许以损害公共安全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办法点燃烟火爆仗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烟火爆仗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则,责令中止点燃,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置。对未经许可举行烟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火点燃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烟火爆仗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则,责令中止点燃,对职责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