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零一九年全年一次性奖金,能够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则和计税方法交交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交税人在一个交税年度内只能享用一次。
详细核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依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关于在获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薪酬收入低于5000元的,能够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薪酬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方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核算税款。
【事例阐明】
小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拿到25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薪酬薪水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500元,核算小明当月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1.确认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因为小明当月薪酬薪水所得7500元高于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额,当月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25000元/12个月=2083.33元,依照新的税率表确认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核算纳税:
小明当月薪酬薪水所得7500元高于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
应交税额=雇员当月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5000×3%=750元
3.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当月薪酬薪水应交税额+一次性奖金应交税额
=(7500-5000)×3%+750=75+750=8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