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不能报销,还会降低患者对药品的可及性,慢性病患者因此难以得到规范化治疗。近年来,为了降低居高不下的慢性病并发症发生率,建议提升高血压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共济保障水平的呼声很高,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也因此具有相当程度的紧迫性。此次新政,无疑是对此一现实需求的积极回应。
事实上,我国医保政策一直在不断调整、完善中,但普惠民众、托底民生,是其不变的基调。如,成立国家医保局、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成城乡居民医保、医保药品目录密集调整,以及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等,无不体现出相关改革的决心与力度,其普惠原则也因此得到加强。
但改革难免会改变既有格局、触及一些眼前利益。如,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或将让一些职工产生吃亏感。但要看到,个人账户入账减少,将以门诊共济报销等形式获得补偿,即使目前看似吃亏的年轻职工,算长远账未必不划算。
当然,目前医保面临的一些难题,也是养老等社会保障面临的共性难题。比如,筹资困难、支付压力不断增大等。医保改革敢于动真碰硬、最大限度兼顾各方利益等做法,不仅可大幅提升医疗保障能力,也可为养老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提供参考。以此而言,此次政策调整既属于医保改革,也是整个社保体系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