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广告的发布有一系列的明文规定,而就在近日,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消息,消息称罗牛山发布广告的时候因为使用了含有关于升值绝对化的词语被处罚60万元,对此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感兴趣的话下面就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罗牛山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60万元
4月22日消息,据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在微信公众号“罗牛山 璞域”上涉嫌发布违法的房地产广告,罗牛山被罚60万元。
决定书称,罗牛山在微信公众号“罗牛山 璞域”上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和使用绝对化用语的房地产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和该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之规定,属违法行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600000元。
发布违法广告背后的影响
第一,破坏了广告的真实性这一根本基础,使消费者对广告产生怀疑,影响了广告的正面作用。据调查统计,我国消费者中有85%的人认为大部分商品不象广告所宣传的那样好,66%认为现阶段广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失实性;
第二,由于广告的真实性被破坏,从而使消费者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受到侵害。具体是指由于虚假广告误导,使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服务之后上当受骗,使消费者的财产受到不同程度损害,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虚假广告的误导还可能造成消费者伤残或死亡,类似事件在我国由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时有发生;
第三,潜在危害性。由于虚假广告本身传播速度快,辐射面广等特征,给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造成巨大的阻碍,对整个经济制度与经济秩序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使消费者对市场主体不信任,互相提高了防范措施,如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审核标准、条件越来越谨慎、严格,增加了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难度,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政府对市场管理的投入加大,这样势必要提高交易的成本,给社会造成极大浪费,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
拓展阅读:央行:将统筹推进违法金融广告和营销宣传行为治理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尹优平日前表示,人民银行将统筹推进违法金融广告和营销宣传行为治理,科学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有效抓取非法金融广告线索。
尹优平在“数字金融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上表示,数字技术的发展为优化金融监管方式带来新的契机。依托金融监管科技手段,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助于实现违法金融广告和营销宣传行为治理线上化,促进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
尹优平提出,目前,人民银行在牵头开展金融广告治理方面,研究开发了“互联网金融广告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和“金融广告随手拍”微信小程序,搭建起了金融广告治理的“天罗地网”。在金融纠纷化解方面,实现了对被监管对象投诉数据的实时采集,打破了调解服务的地域限制,实现了人民银行接收、转办、督办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的信息化和电子化。
下一步,尹优平表示,人民银行将不断强化创新驱动,持续深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监管科技创新;统筹推进违法金融广告和营销宣传行为治理,科学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有效抓取非法金融广告线索;加强金融矛盾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一站式、法制化的金融纠纷化解渠道;提高金融监管的灵敏度、精准度和及时性,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