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取消租赁合同入学

2021-05-11 17:47:18 作者: 2021年取

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深圳2021年学位申请租赁凭证办理时间一览

备注:以下内容根据各区已公布2021年政策及参考2020年政策整理,如后续教育局有新通知发布,则以最新的为准。

一、宝安区

2020年4月7日,根据宝安区教育局发布的消息,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再次延长至2020年的8月31日。

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黑喵提示:

根据官方通知,仅仅是把2021年原来要求的3月31日前办理好调整为8月31日前办好租赁,这是个好消息,让大家有更充足的时间准备租赁。

另外,宝安区租赁相关其他要求不变。

后续如有其他补充或调整,黑喵会告知大家的。

二、南山区

南山区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7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仍然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也就是说,南山区2021年学位申请需要的租赁凭证最短时间要求是:

2020年的7月31日(对应下图中的备案时间)-2021年12月31日(对应下图中的有效期)。

深户孩子租赁不满一年可以申请学位,但不积分。

★ 另外,在南山新积分办法意见稿中提及【只能提供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或“登记居住信息”均不能积分。】

黑喵提示:

按照目前已公布政策来看,就是没有完全确定可以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还需要看后续政策。

另外,延长办理时间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后续如无新通知,2022年及之后申请学位还是要在前一年的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

三、福田区

★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在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签发日期为准;有效期至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30日);(目前已经延期,原来要求2020年4月30日前办好)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前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目前已经延期,原来要求2020年4月30日前办好)

★ 另外还有核实实际居住的要求: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以租房申请学位的家庭,申请2021年学位,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目前已经延期,原来要求2020年4月30日前办好)

四、龙华区

(以下内容参考2020年要求整理)

对于租住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家庭,申请人可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 》申请学位,但登记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确保居住满一年。

另外,租住商品房的可以正常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凭证》和《内地居民采集表》均可用于申请学位,但《内地居民采集表》不参与积分。

租赁凭证要求:(作为申请材料,也作为加分材料)

2020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1年12月31日;

深户、非深户均按此要求执行。

实际居住要求:

2021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家长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住房信息,申请学位住房材料地址与人口实际居住登记信息地址必须一致。

2021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五、罗湖区

要求在深圳没有住宅类房产,并要求在学区实际居住满一年:

★ 2020年4月30日(含)前办理的租赁凭证,有效期要求截至2021年9月30日之后。

★ 在罗湖区临时购房、租房的(即不满一年),深户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则不受理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