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警方通报三轮车撞倒并碾压小学生

2021-05-11 17:46:48 作者: 海宁警方通报

在我国每年出现的交通事故有很多,为此文明出行是国家一直提倡的事情,近日据报道称,在浙江省海宁市发生了一起三轮车撞人逃逸事件,据了解当时肇事者撞到人没有马上停车反而进行行驶,目前已经被警方控制,对此想要了解更多有关资讯的话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海宁警方通报三轮车撞倒并碾压小学生

据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9日,网上出现“海宁某小学门口一学生被撞”的视频引起极大关注。海宁市公安局10日发布警情通报称,被撞小学生经医院检查身体无大碍,肇事者撞人后未及时停车,后被赶上并控制。该起交通事故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通报称,海宁市公安局袁花派出所会同交警大队对该交通事故进行了联合调查,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5月10日7时6分,凌某(男,75岁,海宁市袁花镇人)驾驶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海宁市袁花镇龙山路袁花镇中心小学地方时,与由北向南在人行横道依次行走的小学生杨某(女,7岁,海宁市袁花镇人)发生碰撞,车轮压过杨某双腿,造成杨某轻微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凌某没有及时停车,在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40余米后停下,同时被维护校园周边秩序的警务人员赶上并控制。被撞学生杨某经医院检查身体无大碍。

该起交通事故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轮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先看后果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1、如果产生的后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行政处罚、民事纠纷,要赔偿对方人身财产损失,也有可能被拘留十五天。

2、如果产生的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其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发生重大事故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

1、首先,最基本的当然是遵守交通规则,作为日常陪伴小孩的大人,就要以身作则,不耐其烦地跟小孩子讲红灯停、绿灯行,靠右边行走等基本规则,即使小孩子还不会讲话,也要通过语言和行动告知孩子,让其明白大人的重视和严格。

在绿灯时间内,带领孩子通过斑马线的时候,也要语言教导其不忘记警惕,时刻对周围的车况进行观察,不能因为是绿灯时期就完全放松。

2、对小孩擅自闯红灯、横穿马路的行为要严格惩戒,让其明确规则的严肃性。

3、从小(1-2岁)开始就要给孩子看、读一些趣味性和知识性的安全类儿童书籍。根据小孩子的心理特点,一些安全类绘本和儿童故事书因为其生动有趣的图画和故事情节,对孩子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往往才是对孩子进行安全灌输的良好辅助工具。

家长也最好能跟小孩一起观看有趣的交通安全动画片,对小孩子进行语言引导,让其更理解和接受安全规则和要求。

另外,平时家长带孩子出门或者在一些场所遇到安全方面的宣传画报和广告牌,最好能有意地引导孩子观看,朗读给他们听。如此,通过各种细节各种渠道强化孩子对交通安全的认识。

4、一些常见的安全隐患要专门向孩子交代,比如,汽车的盲区问题,因为小孩子个头小,汽车盲区对小孩子的危害最大,已经出现过不少悲剧,所以一定告诫小孩子不能在汽车旁边玩耍和逗留,养成不在任何马路中央上停留吃东西、系鞋带、玩手机、玩耍等的习惯。

5、小孩子喜欢踢球,大人要告诫孩子如果球滚落到马路中央或者对面去,不要立刻冲过去捡,要停留观察周围车况才能行动。

小孩子骑行滑板车、蛙车、自行车等,大人要跟随管理,要告诫和引导好孩子不能擅自骑行到马路上去,小区车流干道也最好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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