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核酸检测方面,全省已提高对入境口岸、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对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余一线工作人员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8月3日前,我省要求各地要对旅游和公共交通一线服务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集中隔离点一线工作人员(含清洁工及其他辅助工作人员)等高风险人群,以县为单位对辖区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问:全省对出外旅游、聚集性活动是否将加强管控,具体要求是怎样的?
省疾控中心卫生应急办主任邢学森:针对当前疫情形势,请大家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不参加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举办的会议和活动。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旅游,暂停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引客来鄂旅游。旅店业要核验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倡导居民“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继续引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自觉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风、一米线、持码出行”。
问:医疗机构等如何加强院感管理,发挥“哨卡”作用?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院感办主任赖晓全: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及院感控制工作,重点要做到“五个严格”,即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定点医院管理、严格落实感控措施、严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哨卡”作用。对于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皮疹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要高度重视并实施闭环管理,做好流行病学问诊和记录、患者基本信息登记和报告。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
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CT检查),并于4-6小时内回报检测结果。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可疑病例一律留观。
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严禁诊治可疑患者,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病例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并尽快通知120急救机构将其转诊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期间全程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各有关医疗机构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要于2小时内按程序报告,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尽快将患者妥善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止咳、退热等药物销售登记和追踪管理制度。
定点医院工作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参与病例转运和救治的工作人员严格封闭管理,相关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居家,不得自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直接接触社会人员,统一实行集中住宿管理,减少交叉感染。救治工作结束后,相关人员必须实行集中隔离14天,并加强隔离期间健康监测,每隔1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