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8月,塔利班在阿内战不休、派系割据的背景下应运而生,很快赢得阿富汗人、特别是普什图族人(占国内总人口40%)的拥护。塔利班成立时只有800多人,之后迅速壮大,在战场上取得节节胜利。1996年9月27日,塔利班武装攻占首都喀布尔,并成立了临时政府接管政权,次年10月27日改国名为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目前,塔利班控制着阿富汗90%以上的国土。 塔利班政权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制,组织机构严密。塔利班总部设在坎大哈。最高领导人为毛拉穆罕默德·奥马尔。最高决策机构是大协商会议(大舒拉),成员约50人,常务委员会7人,研究并决定重大问题,奥马尔是大协商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主席。最高执行机构是设在喀布尔的部长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下设国防、外交、内政等20个部。
塔利班在其控制区内,全面推行伊斯兰法,实行极端宗教统治,声称要把阿富汗建成世界上最纯洁的伊斯兰国家。塔利班颁布政令禁止电影电视,严控娱乐活动;男人必须蓄须,女人必须蒙面,不允许妇女接受教育和就业,违者将受到严厉惩罚。
塔利班政权成立后,只得到巴基斯坦、阿联酋和沙特阿拉伯三国的承认。由于塔利班拒绝交出涉嫌在美国制造“9·11”事件的本·拉丹,2001年9月22日和25日,阿联酋和沙特阿拉伯先后宣布断绝同阿富汗塔利班政权的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