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董宏的4个神秘身份 什么身份?该案件具体详情披露!

2021-08-28 20:44:31 作者: 内鬼董宏的4
【内鬼董宏的4个神秘身份】敛财4.6亿肯定不是一天一次收的黑金。检察院起诉书称,董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依法依规完善对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成为当下反腐工作的重要课题。而这次公审也体现了决策层的决心和信心。

  8月26日,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董宏敛财高达4.6亿余元!

  董宏身上,有一点很特殊: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中共党史专业。这在以往的落马官员身上很少见。他还曾担任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可以想见,他对中国共产党百年来艰苦卓绝的奋斗历史了如指掌,对党的纪律很清楚。

  那么,他是怎么被腐蚀的?

  神秘的简历

  此前,董宏的完整简历未公开,略显神秘。

  2013年4月,人民网公布的董宏简历只是简单地写道:“男,1953年11月出生,满族,辽宁海城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副会长。”

  2020年10月2日,已退休多年的董宏被查。2021年4月12日,他被开除党籍,通报称其“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当时,《环球人物》记者曾试图起底他的贪腐问题,却发现查不到他的详细信息。直到6月9日,检方对董宏提起公诉时,人们在公诉材料上才看到了他的部分履历:

  董宏利用担任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8月26日这次受审,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材料又多了些内容,让外界对其中央巡视组副组长之外的四个神秘身份有了更多了解:

  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董宏利用担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原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亿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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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宏(中)受审。图片来源:青岛中院。

  也就是说,董宏敛财的时间线,从担任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向前推移至担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期间。董宏的受贿时间竟长达21年。

  董宏受审的消息公布后,财新网等媒体梳理了他的简历:

  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中共党史专业,获学士学位。

  1983年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秘书、研究室副主任。

  1992年任广东省佛山市市长助理。

  1993年任当代中国研究所副局长、局长。

  1998年任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党组副书记、书记,《广东年鉴》副主编。

  2000年3月之后,担任过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业体制司司长、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

  2006年6月至2013年08月任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

  2013年10月,任中央第二巡视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