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白鸭”是怎么样的?小编为咱们带来相关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庸闲斋笔记》载:“福建漳、泉二府,顶凶之案极多,富户杀人,出多金给贫者,代之抵死,虽有廉明之官,率受其弊,所谓‘宰白鸭’也”。“宰白鸭”有史可知,望文生义便是有权有钱有势的人在犯了人命官司后,他们不想死,于是就花费重金去收购那些贫穷人家的子弟,让他们去替代他向官府认罪,从而替自己受罚。而这些顶凶者多是为了金钱而自动去送死,这行为就像是因贪利而被人恣意戏弄、宰杀的白鸭,故俗称“宰白鸭”。
“宰白鸭”说白了便是花钱买命。这种现象其实在历朝历代都有,究竟封建时代,有钱有权有势的人家便是其时的特权阶级,律法在他们的身上虽有用,但也并非是必定有用,有时分花点钱,用点权,他们家就能顺畅的逃过律法的赏罚。
清时,“宰白鸭”这样的陋俗史书可见的最早是呈现在乾隆朝的福建漳州、泉州以及广东的潮州、惠州等沿海区域,尤以漳州、泉州二得最为猖狂,史载此二府每年因“宰白鸭”而枉死的人命案“不下百数十起”。而这二地的“宰白鸭”之所以次数如此多,主要是根据以下2点原因:
1)这两地的风俗多彪悍,族与族之间,乃至是本家之间常常产生常常性的械斗,雍正皇帝就曾言:“朕闻闽省漳泉当地,风俗强悍,好勇斗狠。而族大丁繁之家往往恃其人力强盛,欺凌单寒,偶因小故,动辄纠党械斗,变成大案,……两郡之劣习相同”,因而跟着械斗的添加,人命官司天然也就同步添加,如此“宰白鹅”工作也就随之添加;2)两地的官场反常糜烂,且多为昏官,为了赶快结案,取得政绩,也为了取得不菲的金钱,所以他们关于此事是秉持着睁一眼闭一眼,乃至是放纵的情绪,因而“宰白鸭”一事天然就成习认为常的工作。
当然,此刻因清朝的上层统治阶级还算是英明,所以“宰白鸭”一事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呈现,仅在少量天高皇帝远的区域众多。但是自道光后,跟着朝政的日益糜烂,“宰白鸭”一事开端在全国大规模呈现,此刻即使是道光亲身下诏要求当地必定要坚决根绝这种非法行为的延伸滋长,但却依然是无法防止。
自道光后,广西、江西,湖南、浙江等省的刑案中也相继呈现了“宰白鸭”的工作,乃至是皇帝脚下的直隶区域亦是无法防止。
比方在慈禧当政时期,河南南阳府就产生了一件轰动朝野的“宰白鸭”案件。话说,其时南阳府镇平县有个名叫胡体安的恶霸,他仗着捕快的身份在镇平县是欺行霸市,恶贯满盈,更甚者还纠结一批亡命之徒在外地掠取犯案,荼毒生灵,而当地官惧于他人多势众,多是敢怒不敢言。但是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难有不湿鞋的,这不他就打劫了一个有少许布景的赵姓布商。
这个赵姓布商在省会有些联系,他在被劫后,就在他们的帮忙下,向河南巡抚涂宗瀛递交了揭穿胡体安的状书,然后涂宗瀛在得知此过后就敏捷的让当地官将胡体安捉拿归案。但是,此刻胡体安并不慌张,他不慌不忙地用起了“宰白鸭”的方法,花点钱让自家的家童王树汶滥竽充数,代自己入狱。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他不是胡体安,但是其时的镇平县知县马翥接受了胡体安的贿赂,于是就草草结案,说胡体安现已捉拿归案,然后上报于南阳知府任恺,任恺这人也并不想给自己惹不必要的费事,所以并未细察就将其上报于主管河南狱讼业务的河南按察使麟椿,而麟椿也没细察,就将其上交刑部。
原本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但是没曾想,原本胡体安一安依照赵布商所检举的掠取一事,是不必判死刑的,但是刑部通过仔细审阅后,认为他罪孽深重,理应斩首示众,然后秋审亦是如此决议。如此,当刑部下方斩首示众的公函后,那个替胡体安入狱的王树汶可就不干了,他原本认为仅仅坐牢,但是现在却是送命,他怎会干呢?因而在行刑的时分,他大声呼叫到他不是胡体安,是滥竽充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