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史稿·食货志》记载,顺治九年全国各省存留总额仅为300余万两,而全国的地丁赋税总额为2126万两,存留只占地丁赋税收入的15%,真实是少得不幸。
从存留裁扣的时刻来看,是清初进行一致战役的期间。其时国家财务困难,军需紧迫,存留裁扣直接服务于中心筹集军费的宗旨。从裁扣的项目来看,首要有当地行政经费、当地官吏福利费用及俸银俸额。当然,其间还包含了部分冗员冗费的削减。
这种在战时筹集军费的存留裁扣,在康熙二十年一致战役完毕后,部分得到康复,存留在赋税总额中所占的比列也开端上升。但存留部分较裁扣数额距离依然很大,这种状况自此沿用下来,使得起运与存留的份额在清代进入承平时期今后一向坚持严峻的不平衡状况。
据学者研讨,明万历年间,全国总存留数,约占全国总收入的42%,而清乾隆年间,全国总存留仅占全国赋税总收入的21%左右。可见清代中心政府在赋税收入的分配方面坚持施行中心集权。
耗羡归公的财务变革今后,存留和起运产生的改变
雍正二年,清政府施行耗羡归公的财务变革,这是改善清初以来存留和起运份额的一个重要过程。清初军费浩繁,裁扣当地存留收归中心,当地本来的经费开支由于严重。中心政权已然不因事设费顾及当地,当地官又不能因无费而不理事,所以便另谋其他的筹资途径。
其间最重要的方法,便是当地在征收赋税正额时加收“火耗”。这种火耗由当地官分配,填补了起运后构成的部分经费缺口。这种行为直至雍正元年山西巡抚诺岷奏请耗羡归公后,才归入中心政府的办理规模。
耗羡归公,关于当地经费而言,是补偿当地公费及官员薄俸的经费缺口。户部由此树立起了养廉银准则,使当地官在得到较丰盛的收入及工作经费的前提下不致过火搜刮大众。这种对耗羡的整理和养廉银准则的树立,能够说是清政府对存留裁扣行为的一个调整和弥补。
但是,跟着时刻的推移和耗羡征收办理的加强,耗羡分配支用方面,中心政府又向当地伸手了。比方部费、饭银的开支就阐明晰这一点。
清初常规,各省每年要向中心各部解送一些指定的特产以供给用。顺治十年,清廷谕令将这部分什物改折银上纳。这样,各省便按户部同意的各地所报什物时值上缴银额,便使本因由正供内开支的部费已入不足用,只得由耗羡下拨补。
如道光二年,安徽省办解工部棕毛10万斤,因部价不足,协贴银5200余两,又解工部饭食银2400两,又支解员水费银3600余两,共动用耗羡银11200余两。道光十四年,同样是安徽省,共动用耗羡银22500余两,可见朝廷关于耗羡的分配数额仍是适当大的。
江浙漕粮和耗羡苛重是人所共知的,对这一区域的耗羡怎么支用更能阐明清政府的方针目的。乾隆五十七年,浙江省的慈溪、金华等县均为正供的5%。定海、汤溪等县则由于供赋太少因此耗羡的份额超越5%。咱们知道,在浙江省内,一部分区域(嘉兴、湖州)征课漕粮什物,耗羡正供的40%,而另一些区域征课地丁赋税银两,耗羡则为5%。
在耗羡分配方面,高额的漕耗连同正项一起运往京城,而低额的地丁耗羡则存留当地。可见在耗羡方面,中心的当地政府分配才能经过起运与存留表现出来的反差。
余论
起运与存留比列联系的不平衡,不只表现在赋税正额上,也表现在耗羡的分配上。这样一种赋税分配联系,造成了当地财力的微小,限制着当地政权的行政主动性,从而影响当地公共事业的兴办和当地经济的开展。能够说,这是清代赋税方针在履行中的一种歪曲现象。